财税问答
Tax Q&A
虚开普通发票累计100份就要追刑责?买票抵成本的老板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吗?
【直接答案】“100份”只是入刑门槛之一。按2022年施行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:虚开普通发票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,或100份以上且金额累计30万元以上,即构成虚开发票罪移送公安。买票方虽一般不定此罪,但按偷税补税罚款跑不掉;现在停手自查补税,还来得及。
先说清楚追刑责的线到底画在哪。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了虚开发票罪,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。2022年最高检、公安部修订的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把入罪门槛定得很明确:一是虚开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;二是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金额累计30万元以上;三是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的。注意是“100份且30万”,不是光数份数。构成犯罪的,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七年。那些以为“普票不能抵增值税,开点开点没事”的老板,这条线就是给他们划的。
再说买票抵成本的老板,账要这么算。花钱买来的发票没有真实业务,企业所得税前一分都不能扣,账上列了成本就属于偷税手段。按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,偷税要补税、按日万分之五收滞纳金,再处0.5倍到5倍罚款。举个数:买票100万元冲成本,要补企业所得税25万元(按25%税率),滞纳金拖两年大约又是9万元,再按1倍罚款25万元,三项加起来59万元——当初买票花的那几个点开票费,换来的是翻倍的代价,老板和财务负责人还可能被记入纳税信用黑名单。
稽查是怎么查到买票企业的?最常见的路径是上游暴雷、下游连坐。卖票的空壳公司一旦被端,税务会通过发票协查把成百上千家下游受票企业全部列入检查名单,此前就有通报案例,一家公司对外虚开普票7800多份,牵扯出1900多户下游企业全部被查。金税系统再比对发票流、资金流、货物流,三流对不上、开票品目和企业经营对不上,预警马上就来。所以买票这事不是“查不查得到”,是“什么时候轮到”。
已经买过的老板,现在该怎么办?第一,马上停,一份都别再买。第二,把账上存疑的发票梳一遍,对应成本主动调增、更正申报、把税补上——自查阶段主动补税,一般只涉及补税加滞纳金;等稽查查出再补,就是偷税定性加罚款,性质完全不同。第三,业务是真实的只是票不合规的,按规定争取补开换开发票。拿不准分寸的,别自己硬扛,找专业税务师做一次体检,把雷排掉再睡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