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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,哪个更划算?

【直接答案】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,两种方式可二选一。一般规律:平时工资低、扣除未用完的,并入综合所得划算;工资较高的,单独计税划算。发放前务必测算3.6万、14.4万、30万等临界点,避免“多发1元多交几千”。

大家好,这里是中京税通。先告诉大家一个定心丸: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,已经明确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,年终奖的“省税窗口”还在。

现在年终奖有两种算法,可以自己选:第一种,单独计税,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,按商数去找税率表,单独计算个税;第二种,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和工资加在一起按年计税。

怎么选?记住一个原则:平时工资不高、各项扣除没用完的,并入综合所得更划算,可能一分税都不用交;工资较高、税率档位高的,单独计税更划算,避免年终奖把整体税率顶上去。拿不准的,在个税APP汇算时两种方式都试算一下,系统会自动对比,哪个低选哪个。

再讲一个“年终奖盲区”的坑,老板和HR一定要注意:年终奖存在几个临界点,3万6、14万4、30万、42万等等。在临界点上,多发1块钱,适用税率跳一个档,到手反而少几千。比如发36000元,税是1080元;发36001元,税直接跳到3390元左右,多发1元多交2300多的税。所以发年终奖,要么卡在临界点以下,要么跨过整个盲区区间,千万别踩在坑里。

给企业的建议:年终奖方案不要等到12月才定,现在年中就可以和财务一起测算全年薪酬结构,把工资和奖金的比例设计好,员工到手多,企业成本还一样,这是双赢。